俗話說:“家賊難防”,新疆奎屯市的王建國就遭遇了“家賊”的襲擊,他的女婿盜竊了他的信用卡,透支5萬元養(yǎng)起了“外室”。記者1日從奎屯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劉虎盜用岳父信用卡透支案已審理終結,劉虎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。 2011年4月,收到銀行寄來的信用卡欠款通知單后,王建國懵了,自己的確辦了一張信用額度為5萬元的信用卡,但從未激活使用,咋會欠錢呢?
當王建國的妻子去找信用卡時發(fā)現(xiàn):裝信用卡的塑膠套里放了一張郵政儲蓄卡,信用卡不見了。王建國的女兒小梅認出這張卡是丈夫劉虎的。
當王建國父女打電話詢問劉虎時,劉虎安慰岳父和妻子說:“銀行卡顯示的透支其實只是我托單位掛的空賬,目的是逃避信用卡200元的年服務費,過幾天就可以順利銷卡。”
聽了女婿的話,王建國放心下來?蓻]多久,劉虎就人間蒸發(fā)了。2011年5月25日,王建國和家人向警方報案。同年7月8日,劉虎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據(jù)介紹,2005年,劉虎和小梅相識、相戀。2007年,劉虎對小梅說,公司要在烏市買房,員工可以低價購買,但由于工作年限不夠,要繳納5000元住房公積金,到年底就可以入住。交錢后,小梅等了兩年都沒有見到房子。2009年11月,劉虎告訴小梅“房子已經(jīng)在烏市買好了”。隨后,兩人辦理了結婚證。
劉虎交代說,2009年12月,他瞞著小梅在烏市租了一套房,年租金3萬元。劉虎對小梅謊稱這是自己買的房子,并以小梅的名字辦理假房產(chǎn)證。
2010年,劉虎得知岳父有張5萬元額度的信用卡一直沒用,他便來了個貍貓換太子。他開通信用卡后取現(xiàn)2.5萬元,交了1萬元房租,又購買了筆記本、鉆戒等,并外出旅游。
劉虎落網(wǎng)后,小梅接到了一個陌生女子的電話,女子稱,從2008年至今,自己一直和劉虎保持著情人關系,劉虎也對外稱自己是他的妻子。劉虎還給自己父母送名煙名酒,并帶著自己一家人外出旅游。
小梅這才如夢初醒,想起丈夫此前說他在從事本職工作的同時還在做商業(yè)間諜,并警示小梅“不要到單位找我,你去了,會毀了我前程”。劉虎還常以要去國內(nèi)外出差為由,消失十天半個月。小梅算了下時間,每次劉虎“出差”的時間,都是和該女子在一起。
這個真相讓王建國一家人十分憤怒。隨后,王建國寫下申請書,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劉虎的刑事責任。法院一審后,判處劉虎有期徒刑10年,并處罰金2萬元。 |